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安徽省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女教职工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工〔2016〕61号)的文件精神,经各分工会积极组织申报和推荐,院工会委员及分工会主席会议酝酿讨论并民主票决产生初步结果,经学院研究同意:拟推荐单玲为安徽省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史娟荣、田荣为安徽省教育工会先进女教职工,邬孝春为安徽省教育工会女教职工之友,王冬冬家庭为安徽省教育工会文明家庭。
现将拟推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或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者,请向院纪委(监审处)或院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5975108(纪委)、5975138(工会);
联系邮箱:ahjdjw@126.com(纪委)。
院工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