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相关部门: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暂行)》已于2018年12月17日第40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暂行)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密切校行政部门与广大教职工群众的联系,畅通校工会组织向学校行政反映教职工意愿的渠道,切实代表和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进一步加强校行政部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政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有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遵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条 校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政工联席会议”),是校行政与校工会双方在规划学校改革与发展,部署重要工作,通报学校重大事项,制定或修改直接涉及到教职工各项权益的有关制度等时,相互通报、相互协商、相互支持的民主协商机制和会议制度。是加强行政与工会相互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校工会民主参政议政、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政工联席会议坚持维护校行政权威与尊重工会独立性相统一的原则,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和校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政工联席会议主要围绕学院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由校行政适时通报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有关行政措施。校行政和校工会共商学校教职工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和解决有关教职工工会权益等重要问题。校行政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广泛征求学校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四条 政工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如遇重要问题,经协商可临时举行。联席会议的议题及召开时间,由校行政与校工会商议确定。
第五条 政工联席会议一般由校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学校有关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校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等出席;政工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校长办公室承办;联席会议根据所商议的议题,可邀请部分教职工代表、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基层工会干部等旁听。
第六条 政工联席会议商议的内容和研究的有关事项,会后要形成纪要,并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落实情况由校长办公室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
第七条政工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行政主要领导和工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确定。
第八条 政工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重大改革与发展,通报校行政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有关教职工利益及教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二)在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或修改直接涉及到教职工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度等出台前,进行相互通报、相互协商、相互支持,形成共识。
第九条 涉及通报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的议题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准备,涉及反映教职工关注的突出问题和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议题由校工会负责准备。会前由校长办公室将议题内容交由相关部门研究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建议。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