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教育工会的要求,凡教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严格按照赔付程序办理手续:
1、参加互助会会员在参加时段内(一年)受到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使会员身体遭受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发生时,必须在三天内(节假日顺延)向工会上报,院工会及时报省教育工会,过期不予办理。一般碰伤、扭伤等轻伤者不予赔付。
2、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门诊、住院、出院的病历复印件(盖有医院公章、病历封页)。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填写赔付案件申请表。
5、互助会会员证(工会出具)。
6、资料完备后,经工会审查并负责办理。
互助互济救助活动是院工会为教职工办的一件实事、好事,它充分体现社会和谐,工会组织的温暖,也是“以人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体现,希望广大教职工互相关心,互相转告,使这项工作更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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