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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 [发表时间]:2010-04-26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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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利益,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优良传统,增强教职工自我保护和自我救助能力今年院工会将继续开展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实施对会员中遭遇意外伤害的救助和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费金额、时间:20097月以后工作且未加入互助会的在职工会会员,须交纳会员费15元(由院工会支付)、一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登记时间:425---530日。

二、互助金的使用:

1、全院教职工互助保障金由工会集中后,及时上交到安徽省教育工会统一管理和使用。

2、凡参加互助会的会员在 20101119前,遭受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身体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发生时,必须在三天内(节假日顺延)向院工会报告(电话号码为5977153),院工会会立即向省教育工会互助会上报,逾期不予办理。一般碰破皮、扭伤等轻伤者不予救助。

三、申请互助金救助的程序:

受到意外伤害的教职工,必须交县级以上医院门诊、住院、出院病历以及(X光片、CT片)诊断书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及病历封页)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院工会审查并负责办理。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