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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的通知

发布者:校医院 [发表时间]:2015-11-19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2015年第29次院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将2015年度教职工体检和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时间:

   离退休教职工于11月23日—11月30日、在职教职工于12月1日—12月20日,每天上午7点至9点参加体检(周日不体检);

   2、体检地点:芜湖市中医院新区门诊部五楼体检中心;

   3、注意事项:

 (1)离、退休教职工由院工会负责通知,在职教职工由部门负责通知;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当日早晨空腹;

 (3)离、退休教职工体检报告请于体检20天后前往芜湖市中医院新区门诊部五楼体检中心领取。在职教职工体检报告由学院统  一领取,以便建立健康档案。

   请广大教职工相互转告,按时参加体检,逾期不再安排。

   附:1、在职教职工体检时间安排表

       2、芜湖市中医院体检中心《温馨提示》

校医院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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