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在全省教育工会财务经审暨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会议上,我院荣获全省“2009年度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继2005年以来第5次荣获此殊荣。
我院工会认真执行财务工作制度,严格遵照《工会法》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主席一支笔的原则,在经费使用上提高了使用效率,特别在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文体活动、教职工福利等方面的投入,受到了广大教职工好评。由于我院工会经费使用科学合理,票据规范完整,预、决算报表上报及时,保证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因而得到了安徽省教育工会领导、安徽省教育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肯定。
2009年院工会在职工互助保障方面也做了大量细致有效工作,维护了广大教职工群众的基本利益,互助保障管理工作认真规范,又一次获得中国职工互助保障会安徽省办事处“先进代办点”;工会副主席张宁同志荣获安徽省办事处教育工会代办处“先进个人”称号。